农田机井通电设备多头建造规范纷歧、后期管护不完善等问题有望得到处理。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河南省理顺农业灌溉用电设备监督办理体制实施方案》,力求在2023年2月底前处理全省农业灌溉用电价格较高的问题,标志着我省理顺农田机井通电设备监督办理体制迈出了要害脚步。
河南是农业大省和全国粮食生产核心区,农田机井通电工程在农业抗灾减灾、粮食稳产增产、农人节支增收等方面发挥了及其重要的效果。与全国许多地方相同,我省农田机井通电设备监督办理体制也存在一些短板,比方责任主体不同、出资界面不清、建造规范不齐、后期管护不力等,部分机井供电设备建成后,常常处于损毁停用状况,被盗现象时有发生。
为增强河南省农业生产用电保证才能,减轻农业用电担负,我省明晰“机井供电配套新增高压部分由省电力公司出资建造、存量高压设备由当地政府无偿移送,新增和存量低压供电设备由当地政府建造改造并交农人用水协作安排管护”准则,厘清全省农业灌溉用电设备新建、改造、检验、管护等各环节责任界面,给出了从根本上处理农田机井通电设备办理不顺、责任不清等“老大难”问题的答案。
作为重要责任主体,河南省电力公司全面发动农业灌溉用电设备财物移送、新增项目建造作业,提出要经过2至3年的尽力,树立界面明晰、责任明晰的农田机井通电设备出资、运维长效机制:继续做好新增机井高压配套,于本年6月底前完结590万亩高规范农田机井用电10千伏高压线路配套建造;加速存量机井高压设备接纳改造,完结“两年完结接纳、三年完结改造”;同步将存量低压设备移送农人用水协作安排管护,继续做好机井高压设备运转保护,保证机井牢靠供电。